平销返利如何财税处理?
平销返利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,主要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。在这种模式下,生产企业以较高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,商业企业则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最终消费者,生产企业通过返还利润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。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,商业企业无法通过正常的进销差价获利,而是依赖生产企业的返利来维持利润。本文将从销售方和购买方两个角度,通俗易懂地解析平销返利在新收入准则下的财税处理。
一、销售方的财税处理
(一)会计处理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——收入(2017)》,平销返利属于“可变对价”的一种。销售方在确认收入时,需要合理估计返利金额,并将其从交易价格中扣除。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时,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,同时将预计的返利金额作为“合同负债”处理。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,销售方需要重新估计返利金额,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“合同负债”。当返利实际发生时,销售方根据实际返利金额调整收入和“合同负债”。
举例:A生产企业2021年12月销售货物1130万元(含税),预计返利10%(100万元)。会计处理:确认收入:借“银行存款”1130万元,贷“主营业务收入”900万元,贷“合同负债-返利”100万元,贷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130万元。年底重新估计返利金额为300万元,调整分录:借“主营业务收入”300万元,贷“合同负债-返利”300万元。2022年实际返利452万元(含税),开具红字发票:借“合同负债-返利”400万元,贷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 -52万元,贷“银行存款”452万元。
(二)税务处理
增值税: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时,需按全部销售额计算增值税,不得预先扣除返利部分。返利实际发生时,销售方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,冲减当期销项税额。
企业所得税:销售方在确认收入时,需按全部销售额计入应税收入,不得预先扣除返利部分。返利实际发生时,可以作为“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”进行税前扣除。
二、购买方的财税处理
(一)会计处理
购买方在平销返利模式下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,主要分为两种情况:返利金额确定:购买方在购进商品时,直接按返利后的金额确认存货成本。返利金额不确定:购买方在购进商品时,按发票金额确认存货成本;实际收到返利时,将返利金额作为收入处理。
举例:丙公司2021年10月购进货物500万元(不含税),支付货款565万元(含税)。根据合同约定,丙公司每季度可享受8%-12%的返利。2021年12月,丙公司收到返利226万元(含税)。
会计处理:购进时:借“存货”500万元,借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”65万元,贷“银行存款”565万元。收到返利时:借“银行存款”226万元,贷“主营业务收入”200万元,贷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”26万元。
(二)税务处理
增值税:购买方收到的返利,需按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。如果销售方开具了红字发票,购买方可以冲减进项税额;如果未开具红字发票,购买方需自行计算进项税额转出。
企业所得税:购买方收到的返利,可以作为收入或成本冲减处理。如果返利金额确定,购买方在购进商品时直接按返利后的金额确认计税基础;如果返利金额不确定,购买方在实际收到返利时将其作为应税收入处理。
三、平销返利的税务风险与注意事项
增值税风险:销售方和购买方在处理返利时,需确保红字发票的开具和进项税额的冲减符合税法规定,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税务风险。
企业所得税风险:销售方和购买方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,需注意税会差异的处理,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。
合同条款的明确性:平销返利的金额和条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避免因条款模糊导致财税处理困难。
总结:
平销返利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,其财税处理涉及收入确认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个方面。销售方和购买方在处理平销返利时,需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,合理确认收入和成本,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。同时,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,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而引发的税务风险。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,平销返利的财税处理虽然复杂,但只要掌握核心原则,结合实际业务情况,企业完全可以做到合规经营,同时最大化税收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