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31日
固定资产大修支出比例筹划
(一)政策规定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,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,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:
1、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%以上;
2、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。
符合以上条件规定的支出,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。
(二)筹划思路
通过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分析得出,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,才需要按固定资产分期摊销。
如果我们将大修支出超过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%以上的费用,分两次进行大修,是不是就可以避开50%的条件限制了呢?
如果不同时满足规定的两个条件,企业大修所支出的费用就可以在当年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,达到了递延纳税的筹划效果。
上一篇: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筹划 下一篇:企业成本费用列支纳税筹划思路——务派遣人员工资支付筹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