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06月16日

社保滞纳金由谁承担以及是否可以税前扣除?

近期,在与客户咨询过程中,客户咨询了有关社保的一系列问题。员工入职公司后,由于多种原因,企业未按时为其缴纳部分时间段的社会保险。员工办理退休时告知缴费年限不足,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。进一步协商后,最终确定由公司补足公司应承担的社保,个人承担个人社保金额,但在协商过程中,没有沟通社保滞纳金由谁承担。补缴社保时自动带出滞纳金,公司与个人就此发生争议,双方均认为应由对方承担滞纳金,陷入僵局,后主管税务机关多次催促企业财务人员要求尽快缴纳社保滞纳金。企业财务人员很疑惑,社保滞纳金应由谁承担?若是由企业承担的话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?本文将分析这两个小问题。

一、谁来承担滞纳金

很多企业会认为,部分员工没有缴纳社保,是员工自己拒绝缴纳,甚至会和员工签订类似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。但在这样的声明,是否能起到法律作用呢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以及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〉若干规定》,社保滞纳金应由公司承担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六条规定: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,并自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逾期仍不缴纳的,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
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〉若干规定》第二十条规定: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,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。

第二、企业承担的社保滞纳金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

听到滞纳金,很多人会认为等同于税收滞纳金,不能税前扣除。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,不能税前扣除的是“税收滞纳金”和“罚金、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”。社保滞纳金既不属于税收滞纳金,又不属于罚金和罚款,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在很多税务局的答复中,也明确社保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。


综上,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,该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主动提出放弃而免除。若员工要求企业补缴,产生的滞纳金由企业承担且滞纳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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